第一百六十二章 第三道考验-《无双召唤系统》
第(2/3)页
他们选择拔出宝剑之时,也在不断的观察着别人的动作。
五息时间,足够众人去到地方,拔出他们心目中的宝剑了。
但是众人眼中,林风的动作还没有停止,不断的向前向高飞起。
“师侄……”
祝红妍刚想开口询问,她手中的长剑顿时样子大变,由灰扑扑的剑变成了一把极品王器的长剑,这长剑虽然不是仙器,但这也算是一把不错的长剑了。
光芒闪过,祝红妍身影消失,其他人也都接二连三的消失不见。
不过他们被传送出去眼前的最后一幕就是林风飞到了九大剑碑中间。
叶问天想到了什么,但他也拔出了一把极品王器,已经没有了再待在古剑秘境的机会,被传送出去。
……
祝红妍等人刚一被传送出去,摘星门长老和门主萧云落立马上前,询问道:
“谁得到了剑君的传承?”
关于剑君传承他们早在之前出来的弟子口中得知的消息。
“弟子不知,不过……”,祝红妍环顾四周,但却没见到林风的身影,顿时一惊,开口道:
“林风呢,林风没被传送出来?”
祝红妍一问,众人立马看向四周,发现果然林风没被传送出来。
之前留在这里一直等待的顾清心和江梦鱼都张大了嘴巴,不敢相信道:
“难道小师弟得到了仙器长剑,还获得了剑君的传承?”
此时此刻注意到这一幕的人不在少数,他们自然知道谁没被传送出来,那谁就极有可能得到剑君的传承,而此时林风还没有被传送出来,这说明了什么,这就说明林风极有可能得到剑君的传承!
这一幕让其他宗门艳羡不已。
“想不到竟然会是五品宗门的一个小弟子?”
“是啊,看来摘星门出了一位了不起的剑道天才啊。”
不断的有弟子长老交谈起来。
五品宗门神意门门主黄道君更是形象大跌,开口大呼:
“不可能,绝对不可能,怎么会是摘星门的弟子得到剑君传承,这不可能!绝不可能!”
“门主说的对,门主说的有道理!”
王东心里不敢相信,但是看着自家门主的样子,心里莫名的闪过深深的恐惧,他可是和林风有仇啊。
还有云宗的邱千秋,伤势刚刚恢复,听到林风可能获得剑君传承,又被气的吐血,当场昏迷。
……
不说秘境之外,且说祝红妍等人被传送出去,就只剩下了林风一人。
林风飞到九大剑碑中间,爆发出全身的灵力包裹住无比巨大的九大剑碑,用力向上拔出!
没错!
这就是他心目中的仙器神剑!
这当然不是林风心血来潮,他是经过小七和小八的经历,还有之前他爆发出六大灵力之后的感受,这才是真正有可能的神剑!
林风想要用自身灵力拔出九大剑碑,但是他发现很困难,好像九大剑碑如同千钧万钧之重的巨山一般,难以拔出。
“我就不信了!”
林风仰天-怒吼,施展出自身所有灵力,同时施展龙化,催动杀戮剑道!
终于,九大剑碑其中之一的杀戮剑碑有被拔出的趋势,其他剑碑也稍稍有些被拔出的样子,并且,还在继续。
“好好好!时间!我要时间,只要时间足够,我就可以拔出九大剑碑!”
林风此刻是拼了命了,金丹中的灵力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耗着,他嘴里也不时的吞下一颗颗补充灵力的灵丹妙药。
“唉,你的心太重了啊。”,剑君此时出现,看着林风唉声叹气道。
林风不语,他此刻也没力气去说话,可能一开口,九大剑碑其中一个就要拔不出来了,也是此时时间所剩无几,要不然他也不会如此着急。
剑君却悠悠的说道:
“这九大剑碑你猜测的没错,它们确实是仙器,但是你只要拔出任意一座剑碑,就已经算是成功了,它们任意一座剑碑都是一把仙器,而你现在选择把它们全部都拔出来。”
“这难度就不是一般的大了,不过你要是能拔出来,九剑合一,九大剑道之力融于一把宝剑之上,这将是后天至宝的宝剑!”
剑君说到最后,语言都有些激动。
后天至宝,就是在仙界也是不可多得的宝物。
剑君继续说道:
“不过看你六道灵体,还有龙族血脉,同时拔出来也有可能,不过,可能性太小了,小子,你太贪心了。”
而林风都不知道什么是后天至宝,他只知道这是远远超越仙器级别的神兵,他猜测小七和小八也极有可能是先天至宝,但是此刻的他来不及想这么多。
他现在只想着全部拔出九大剑碑,时间一分一秒的消失,他体内的灵力入不敷出,消耗的速度极快无比。
“怎么办!灵力快不够了!”
林风心里着急万分。
“唉,看来这我的传承,这次是没有人能得到了。”
剑君幽幽一叹,有些惋惜,不过这对于他不过是小事,他都沉睡了不知道多少年,也不急于一时。
但就在此时,林风身上突然爆出一股极强的灵力波动,比林风之前的灵力都要强!
“星印诀!九大剑碑,给我起!”
林风怒吼一声,直接动用了星空空间储存了三个月的力量,与此同时,他直接捏碎上前上品灵石,灵力顿时全部从灵石之中爆发出来,林风再催动《九转天阳诀》。
灵力顿时化为旋涡,汇聚于林风身上!
轰隆隆!
距离的颤动在古剑秘境之中发生,九大剑碑不断的被拔出。
抬头仰望的剑君震惊的张大了嘴巴。
“好家伙,你一个金丹境的小修士,怎么一身的灵力,比起元婴境都不遑多让啊!甚至都能比得上弱小的化神境十层的修士了!
还有你这金丹境的小家伙,怎么圣级功法法术都能修炼到这种境界!”
剑君感觉自己的认知被颠破了。
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