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玉洛看向香香。 香香摊摊手:……你别看我,我对这些也不懂。 听了小老太这无耻的言论。 围观的人看不下去了。 “你这人还要不要一点逼脸了?没养人家一天,现在怎么好意思腆着个逼脸说人家得养你?” “能做出这种事的人,哪里还在乎脸面,她要是要脸,就不会搞今天这一出了!” “玛德,好想把这个老不死的揍一顿哦!” “不过,有一说一,法律还确实跟老太婆说的一样。 要是她豁出去打官司的话,那女孩还真不一定胜诉。” 这时,一个一看就很有学问的大妈扶了扶眼镜。 “不不不,你们别忘了,虽然法律规定,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。 但是,如果父母遗弃子女的话,也是犯了遗弃罪的。” 大妈的话,让大家恍然大悟。 一个年轻人厌恶的看着小老太:“听到没,你先别得意,遗弃罪严重的话,可是要坐牢的。” 听到可能要坐牢。 小老太的脸刷一下白了。 迅速回头看向王天赐。 “儿……儿子,妈不想……” 王天赐眼睛一瞪。 老太婆缩了缩脖子,后面的话再也不敢说了。 王天赐还没开口,玉洛就知道他准没好屁。 直接一挥手封住了他的嘴。 接着拿起手机拨打了报警电话。 她想听听对于这件事,警察会怎么说。 ———— 不一会儿。 周强就带着几个警察过来了。 听了事情的前因后果,他有些为难。 “玉洛啊,这件事吧,得她的女儿自己起诉才行。 而且,事情过去了那么久,也不太好追究的……” 听完他的话后,玉洛皱起了眉头。 “那要是这老太婆打官司要那个女孩子养她,谁会赢?” 周强也有些无奈。 “这个嘛,法律规定,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……” 所以,那老太婆刚才的话居然是真的? 玉洛感觉有些不可思议。 这种有违天伦的事儿,是谁规定的啊? 老话都说了,父母不慈,子女不孝。 这句话的意思不是,如果做父母的不爱自己的孩子,那做子女就可以不管他们吗? 第(2/3)页